Python中有兩個特殊的方法, 一個是構造函數(shù) init , 另一個是析構函數(shù) del ,統(tǒng)稱為魔術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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構造函數(shù) init ,創(chuàng)建實例對象之后Python會自動執(zhí)行此方法,把初始化的屬性特點放到實例對象里。
構造函數(shù)是創(chuàng)建并初始對象屬性,那么對象使用完成后,系統(tǒng)是怎么處理這些呢?
這個時候,Python引入了銷毀對象功能的析構函數(shù) del ()
析構函數(shù) del 是對象沒有被引用時會觸發(fā)垃圾回收機制,進行內(nèi)存釋放.
python 內(nèi)置的 del 方法稱為析構方法。用于實現(xiàn)對象被銷毀時所需的操作。
常見的應用常見如:
析構方法 del ()是可選的,如果不提供,則Python 會在后臺提供默認析構函數(shù)
如果要顯式的調(diào)用析構函數(shù),可以使用del關鍵字: del obj
析構方法的作用是銷毀對象的,在python中采用垃圾回收機制。
Python垃圾回收機制核心思想是:
詳細說明:
我們主動刪除對象調(diào)用del 對象;程序運行結束后,python也會自動進行刪除其他的對象。
注意:
如果我們重寫子類的 del () 方法(父類為非 object 的類),則必須顯式調(diào)用父類的 del () 方法,這樣才能保證在回收子類對象時,其占用的資源(可能包含繼承自父類的部分資源)能被徹底釋放
我們本期學習了Python內(nèi)置函數(shù)析構函數(shù),用于沒有被引用的對象進行回收處理,一般情況下,我們不用刻意去調(diào)用,python內(nèi)部會對進行觸發(fā)。
以上是本期內(nèi)容,歡迎大佬們評論區(qū)指正,下期見~
題主你好,
python中創(chuàng)建新實例的時候, 如果相應的類中定義了__init__()方法的話, 會自動調(diào)用這個方法. 你可能認為名稱"init"和"__init__"差不多, 但計算機其實是個很笨的東西, 它會完全按照設計去執(zhí)行. 也就是說,在設計的時候就已經(jīng)定死了, 默認情況下, 創(chuàng)建新實例的時候, 會自動調(diào)用類中定義的__init__()方法, 只要你的方法名和__init__有一點不一樣也不行.
下圖是我在官網(wǎng)上找的關于__init__()調(diào)用的簡單說明:
高亮部分說的大概意思就是上面講的,如果相應類中定義了__init__()方法,則在創(chuàng)建該類實例的時候會自動調(diào)用里面定義的__init__()方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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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可以幫到題主, 歡迎追問.
不行,一個class只能有一個用于構造對象的__init__函數(shù)
但python中的變量是無類型的,因此傳給__init__的參數(shù)可以是任何類型
python中的函數(shù)參數(shù)在定義時可以有默認值,可以讓__init__函數(shù)接受多個參數(shù),在后面的一些參數(shù)給出默認值的方法讓__init__接受不同個數(shù)的參數(shù),并且執(zhí)行類型檢查執(zhí)行不同的代碼,用上述方法實現(xiàn)類的構造函數(shù)的多態(tài)性
Python中,__init__()方法是所謂的對象的“構造函數(shù)”,負責在對象初始化時進行一系列的構建操作
假設有如下類:
class?worker:
pass
在Python中,對某個類實例進行成員賦值,可以創(chuàng)建不存在的成員:
a=worker()
a.pay=55000
a.name='Bob'
如果對于每一個worker類的實例對象,都要進行如此賦值的話,這個類會變得很難使用
另外,對于用于特殊場合的類,可能要求在對象創(chuàng)建時,進行連接數(shù)據(jù)庫、連接FTP服務器、進行API驗證等操作,這些初始化操作,都可以封裝在__init__()方法中進行
__init__方法使用如下規(guī)則定義:
class?ex:
def?__init__(self):
pass
__init__方法必須接受至少一個參數(shù)即self,Python中,self是指向該對象本身的一個引用,通過在類的內(nèi)部使用self變量,類中的方法可以訪問自己的成員變量,簡單來說,self.varname的意義為”訪問該對象的varname屬性“
當然,__init__()中可以封裝任意的程序邏輯,這是允許的,__init__()方法還接受任意多個其他參數(shù),允許在初始化時提供一些數(shù)據(jù),例如,對于剛剛的worker類,可以這樣寫:
class?worker:
def?__init__(self,name,pay):
self.name=name
self.pay=pay
這樣,在創(chuàng)建worker類的對象時,必須提供name和pay兩個參數(shù):
b=worker('Jim',5000)
Python會自動調(diào)用worker.__init__()方法,并傳遞參數(shù)。
通常情況下,self形參由Python自動賦值,但是,在類繼承中,并不是這樣
例如,Python的HTML處理工具HTMLParser,是一個基于OOP模型的工具,要使用該工具,必須編寫一個類,繼承html.parser.HTMLParser類,并重載一系列方法,以定制自己的功能
from?html.parser.HTMLParser
class?ex2(HTMLParser):
def?__init__(self):
HTMLParser.__init__(self)
此處,需要調(diào)用了HTMLParser類的__init__方法,而且,此處手動給HTMLParser.__init__()方法的self形參賦值,事實上,如果不顯式指定self形參的值,Python不會在此處自動為HTMLParser.__init__()方法的self形參進行賦值
如此設計的原因是,在子類中需要獲得超類的成員和方法,而通過在子類的__init__方法中調(diào)用超類的__init__方法,并手動給它傳遞指向子類的self值,可以使超類的__init__方法將所初始化的變量設置成子類的變量,這樣,就可以在子類中直接訪問超類的變量了。
新聞標題:python的構造函數(shù) python構造函數(shù)和析構函數(shù)
文章位置:http://chinadenli.net/article40/dogccho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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